拆迁安置过渡费,简称过度费,是指在拆迁过程中因无法立即完成搬迁、安置等工作,而需要在一段时间内提供的一定的生活费用和过渡期间的租房费、交通费、生活用品费等费用的总和。它是一种社会保障措施,旨在保障被拆迁居民在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
拆迁安置过度费的计算标准一般由相关政府部门制定。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已经在《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了拆迁安置过渡费的标准。按照规定,承担过度费的单位或个人应根据被拆迁户的居住面积、人均生活所需费用、过渡期间等因素进行计算。
具体来说,按北京市的标准,拆迁安置的过渡费计入搬迁补偿,由居住面积、家庭人数、家庭成员年龄和性别等因素综合考虑,平均每平米每天不少于5元,过渡期不少于六个月。如果居住面积大于100平米,过渡费会相对高一些。同时,对于有特殊情况(如身体残疾、老年人、儿童等)的被拆迁户,还应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适配。
在计算过度费时,还应考虑到城市的地理位置、经济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在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因为生活成本相对高一些,拆迁安置过度费的计算标准会更高。在一些发展中的地区,计算标准则相对较低。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过度费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来确定。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定的征收和补偿措施,确保被拆迁群众在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