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甲方(男方)、乙方(女方)
鉴于甲、乙双方因为感情不和,经协商,决定同意以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财产分配
1. 甲方、乙方的财产在离婚当时进行公证并分配,由公证机关出具财产公证书。
2. 甲方向乙方支付离婚抚慰金(可视情况协商确定具体数额)。
3.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之前已发生、继续存在的贷款、债务。
二、子女抚养、探视
1. 子女抚养权归属乙方,甲方有探视权。
2. 甲、乙双方按照孩子的需要,协商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并按时支付。
3. 甲、乙双方有权制定探视方式,并定期协商调整。
三、离婚协议的效力
1. 离婚协议书即为法律文件,协议中的各项内容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违背。
2. 如因协议的未履行、履行不完善等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采取适当法律手段解决。
本离婚协议书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生效,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