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改造过程中,政府强制性的将公民的房屋进行拆除,为了弥补被拆迁者的损失而建造的住房,又称拆迁补偿房,是为了改善被拆迁人员的居住环境、保障被拆迁人员的基本居住需求。同时,也是国家落实社会保障、保障住房权的一个方面。
拆迁安置房的数量在不同城市、不同项目中有所不同,通常根据拆迁规模和被拆迁人口的数量来确定建造的数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拆迁与城市安置条例》,拆迁房屋的建设规模应按照实际被拆迁房屋面积的150%计算,而建设的拆迁安置房数量应与实际被拆迁房屋的数量相当,确保每个被拆迁人员都能够得到安置。
同时,按照规定,拆迁安置房的面积不得低于市区的人均住房面积,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每套拆迁安置房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一些城市甚至可以达到80平方米以上。因此,拆迁安置房的数量通常与城市的人口、土地面积等因素相关。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的数量不断在增加,也是城市改造、保障居民住房权的一个重要举措,但在建造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周到,不仅要考虑数量,更要考虑房屋的质量和位置,以确保被拆迁人员的基本利益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