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对于居民房屋征收后,向被拆迁居民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方式。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被拆迁户,但是其使用期限被限定在一定的年限内。那么,拆迁安置房多少年可以卖呢?
根据《关于完善城镇拆迁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期限一般是20年到70年。具体的使用年限根据不同城市的政策不同。例如,北京市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为50年,上海市为70年,广州市为40年。
因此,拆迁安置房可以卖的时间取决于其使用期限。如果使用期限还剩余较长时间,房屋的价值会比较高,也就会更容易卖出去。但是,如果使用年限快到期,房屋的价值就会受到影响,难以获得较高的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的销售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在使用期限内,需要先向政府申请注销产权证,然后再转让给其他人。同时,如果拆迁安置房所在的小区是由政府出资建设的,那么在转售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转让费。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被拆迁户,但是其使用期限被限制,需要在使用期限内进行转售并支付转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