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迁安置人口费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更新和拆迁而对被拆迁群众提供的安置费用,包括临时安置费、住房补偿费、租赁补偿费等。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拆迁安置人口费的数额应当以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水平为基础确定。
其次,拆迁安置人口费的具体金额由当地政府进行计算,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等级、地理位置、市场价格,以及被拆迁人口的家庭人口数、年龄、收入情况等。
一般来说,被拆迁家庭可以得到两种补偿:临时安置和永久安置。临时安置补偿是指政府暂时为被拆迁家庭提供的临时住所和住房补贴,以及部分生活费用的补偿。永久安置补偿是指政府对被拆迁家庭的住房、资产、生活等方面给予的全面保障和补偿。
在南京,根据《南京市城市更新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被征地人的临时安置费标准分为两类。一类是集体土地上的拆迁,每人每月临时安置费660元,包括住宿、水、电、煤气、卫生等方面的费用;另一类是建设用地上的拆迁,每户每月临时安置费3000元。
总之,拆迁安置人口费的计算涉及多个因素,需要政府以公正、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核算,保障被拆迁家庭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