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名是双方自愿自主达成的协议,其签署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来说,离婚协议签名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保护。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合同的签署和效力:合同的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签字或盖章确认合同,即构成合同的订立,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35条规定,离婚协议应当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双方要在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称离婚协议是“家庭财产和债务分配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签名具有法律保护。如果离婚一方未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如果协议中存在违法情况,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撤销协议。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法律事务,双方需要认真考虑、详细协商,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理、考虑周全。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建议双方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