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的法律文件,应按照法律规定保存。因此,离婚协议书不应该由一方个人保管,而应该由双方共同保管。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在未来可能发生争议,对双方的权利和利益会造成影响,所以双方都应该有保管的责任和义务,以便随时可以查阅。
在离婚协议书的保存方式上,双方可以选择将原件交由第三方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保管,这样可以加强证明力,增加协议的可执行性。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将原件存入法院的卷宗中,以便未来出现争议时法院可以及时调阅。
同时,在保存离婚协议书时,双方也需要注意保密性和安全性。因为协议书涉及到个人隐私和财产分割等重要内容,如果不小心泄露或遗失,可能会对双方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双方需要选择安全的存放方式,比如将协议书存放在保险柜或需要密码的电子设备中。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保存不仅是一项法律义务和责任,也是双方自我保护和利益最大化的重要措施。双方应当合理地协商并共同决定合适的保存方式,以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