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并提交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应当是真实、合法、自愿、平等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被认可。因此,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并不需要打官司,其程序和方式相对比较简单。
在具体操作上,首先双方应当自行达成离婚协议,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子女等相关事项。当然,如果协议中存在瑕疵,如未明确财产归属或抚养义务等问题,有可能会导致后续的争议或争执。因此,夫妻双方需要在离婚协议中详细明确各项事项,尽量避免后期的纠纷。
接下来,双方应当到当地的民政部门或人民法院递交离婚申请并附上离婚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如双方均无异议,或者经过调解依然无法达成一致,离婚手续则会相对比较顺利。如果双方存在争议或点燃离婚协议有问题,民政部门或人民法院则会介入,一方面调解协调双方矛盾,另外一方面更加个不同情况,给出不同的处置方式,如采取仲裁、诉讼等手段解决争议。
总的来说,协议离婚不需要打官司,但夫妻双方需要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审慎考虑各项条款,尽量减少纷争和争议的发生。如双方无法顺利达成协议,建议寻求法律援助或婚姻家庭咨询服务,尽可能和平解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