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协议书是指在城市更新、改造等项目中,政府或开发商与居民签订的协议,约定居民是否同意拆迁,以及拆迁后的安置方式、费用等事项。 在签订协议前,一般会进行多次谈判,协商双方的权益,确保相关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当然,如果签订后当事人需求变化或出现新情况,协议是可以主动或被动撤销的。 具体如下:
1.当事人自愿选择撤销
如果当事人自愿选择撤销拆迁安置协议,协议还没有执行,以当事人合法的申请为准,可以考虑撤销。但要注意,协议属于合同,如果已经生效,则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如果已经产生纠纷,需要依法解决,不能轻易撤销。
2.当事人需求变化
如果签订协议后,某一当事人的需求发生变化,例如原来同意搬迁到另外一个地方,但发现那里交通不便利、学校教育资源不足等等不符合自己期望或生活需要,可以提出申请,请求更改或撤销协议。
此时,需要当事人之间协商、谈判,寻求共识,达成新的协议。当然,如果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律程序可能会介入调解。
3.政府行为违法
如果政府在拆迁过程中,违反了法律法规,例如没有足够的征收程序、没有提供合理的补偿方案等等,居民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重新谈判协议,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拆迁安置协议书是一项严肃的合同,当事人签订后一定要认真履行。当然,如果确有必要撤销协议,需要当事人之间协商、谈判,或依法寻求司法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