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协议的书面文本,包括了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离婚协议书一旦达成,则意味着离婚双方认可协议内容,同时也意味着协议内容的法律效力。但是,在离婚协议书达成之后,仍然可能会发生变故,例如双方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子女抚养问题出现争议等,这时候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变更?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是需求变更的,例如在子女抚养方面,决定由原来的一方承担抚养费变为由双方分担,或者一方的经济状况改变导致需要更改财产分配比例等。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需要进行变更。
但是,在未出现上述情况时,离婚协议书未进行变更也是可以执行的。因为离婚协议书本身就是两个人达成的协议,除非是违反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导致的问题,否则就不存在需要变更的问题。例如,离婚协议书中规定夫妻财产分配比例,如果协议中的财产状况发生改变,但不违反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则不需要进行变更。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存在不合法的内容,如涉及违反法律规定的财产转移行为等,则不论离婚协议书是否进行变更,都是不能执行的。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但在没有必要进行变更的情况下,未变更的离婚协议书仍然可以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