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我是原被告双方共同起草的离婚协议书,请您在审理中给予支持和指导。
原被告双方,经过深思熟虑,决定结束婚姻关系,自愿签订离婚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产分割
1.1 房产:原被告双方共同拥有一套房产,位于xx市xx区,房产的所有权比例约为6:4,原告拥有60%的所有权,被告拥有40%的所有权。原告可以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被告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房产份额。
1.2 子女抚养及赡养
1.2.1 原被告双方共同拥有两个子女,原告将继续担负子女的抚养及教育。被告同意每月给付抚养费5000元,直至子女成年。
1.2.2 在子女成年并独立后,被告还应支付14年的赡养费,共计400万,以补偿被告未尽到抚养义务。
1.3 债务承担
1.3.1 原被告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由原告承担。
1.3.2 如果被告因婚姻关系债务而被催款或滞纳金等,原告应协助被告垫付。
二、其他约定
2.1 对于离婚后可能产生的同居关系或再婚,双方应互相尊重。
2.2 对于离婚后原被告方的财务、人身等权益互相保密。
3.3 离婚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以上是我们双方自愿约定的离婚协议,希望法院能够予以支持和认可。如果有必要,我们也会根据法院判决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最后,我们诚恳地希望能够得到法院的帮助和指导,让我们离婚事宜早日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