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离婚协议可以法院判。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解决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视等问题,是一种比较理性和人性化的解决方式,能够体现双方对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虽然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但其仍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确认,才能最终产生法律效力。
法院审查离婚协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是协议的自愿性,双方必须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下签署协议;第二是协议的合法性,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第三是协议的公正性、合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特别是在涉及到财产和财产分割问题时要具体和详细,并符合公认的公平和合理的标准。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若双方离婚协议中约定涉及子女权益问题的条款存在不合法情况,法院有权根据子女最佳利益原则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判决。
在确定离婚协议符合打款法律规定后,法院也会将协议中的规定进行具体的判决并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夫妻达成的离婚协议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它不仅可以在民事诉讼中起到司法确认的作用,同时也为解决离婚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提供了一个有效和便捷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