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需要公证,这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离婚协议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需要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没有经过公证,可能会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缺乏证据力。未经公证的协议并没有经过权威机构的审查和确认,不能够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双方有纠纷,协议未经公证就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这将会对双方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其次,法律效力不确定。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不能够获得法定的效力,不能够起到规范双方行为的作用。如果双方违反协议造成了损失,也不能依靠国家法律来维护权益。
除此之外,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没有证明文件,很容易出现纠纷或争议,不便于双方以及法院的取证和处理,延长诉讼的时间和费用。
因此,为了保证离婚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双方应当在起草协议时就考虑到公证的问题。公证是一项非常必要的程序,可以给双方带来更多的保障和安全。在公证机构的见证下,协议将会被认证和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的权益也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双方应该自觉地将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