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子女的监护权和教养权由父母共同行使。如果父母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则由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约定的一方或者双方共同行使。但是,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应当由父母共同负担,并且必须保证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必要费用。如果离婚的父母无法协商解决抚养问题,可以通过起诉、调解等方式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至于小孩的抚养权持续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和未成年子女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结束时间是18岁,即已成年,但是如果未成年子女在成年前需要继续求学、学徒或者因身体残疾、疾病等原因需要继续依靠父母抚养的,那么抚养权持续时间就会相应延长。
此外,对于某些特殊情况下的未成年子女,运用其他法律规定。例如,对于残疾或疾病需要长期护理的未成年子女,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其家庭或其他监护人在其成年后继续为其提供必要的护理。
总之,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十分敏感,并且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家庭纠纷的消解,有关法律规定应该得以充分地运用,以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和家庭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