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户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取得并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但这并不代表农村宅基地可以随意地上盖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范围应当限定在居住和生产经营上的必要用地范围内,不得用于搞开发、做生意、租借、转让等经营性用途。
具体来说,农村宅基地地上盖房就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别离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使用权只是农户在土地上建房的同意权,房屋所有权是指农户完全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包括对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买卖、抵押或转让。
二、林地、草地不得建房
林地、草地为国家所有,是公益性资源,不能随意建房。只有少数省份可以建设农家乐或旅游民宿等,但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并通过审批。
三、宅基地面积要求
宅基地面积的要求不同于城镇建设用地的面积。根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应当根据户口状况和家庭成员数来确定,面积应当控制在约180~260平方米之间,其中住宅用地面积控制在不超过150平方米。
四、建筑面积不得超限
规定农村宅基地最大建筑面积与层数,在一个区块内不得一建多宅、过密过高,评审层次不可跨越,建筑高度不要超过24米。
因此,农村宅基地地上盖房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农村村规民约,且必须与农村土地管理政策规定相一致。如果不符合规定建房,将依法依规被查处,甚至拆除房屋,引发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民族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