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进行城市更新和城市化规划而从居民手里征收房屋后赠送给该居民使用的房屋,它的开发票流程与普通商品房有所不同。
首先,拆迁安置房是政府送给居民使用的,因此开发票的主体是政府而非开发商,这就要求开票的方式和程序有所调整。
通常情况下,政府为了给居民提供更多的便利,会采取集体开票的方式,由政府代表所有的购房居民一次性开具发票并统一配送给居民。
其次,拆迁安置房的开票需要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时进行逐条约定,并且开票金额应该与居民无偿赠予房屋的市场价值相一致。
最后,为了防止居民恶意炒作拆迁安置房价格,政府往往会对开具拆迁安置房发票的开票单位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合法资质和税务合规。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的开发票需要政府和居民共同配合、逐条约定和审核核实,以确保整个流程的合规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