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宅基地是农民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生产资料,因此在离婚时,宅基地的分配问题十分重要。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进行分割。而在分割宅基地时,主要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双方协商划分:离婚双方可以自愿协商划分宅基地的所有权,达成一致后可以申请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此处需要提醒一点,如果双方有未成年子女,必须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在分割宅基地时不得对子女权益造成损失)
2.按照《土地管理法》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在离婚前没有制定宅基地使用协议,那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权继续共同使用宅基地,但需要协商确定谁在主持农业生产,谁在照顾子女或照顾老人。如果协商失败,则可以申请法院介入,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3.宅基地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在离婚后,如果其中一方已经成立了新的家庭,那么可以将宅基地的所有权划分给对方,或者出售给对方,以维护新家庭的权益。
总之,在分割宅基地时,应该充分保障子女的权益,在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要协商一致,不要出现恶意抢夺、拖延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