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抚养费是离婚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子女抚养费,用于支持子女日常生活、教育和医疗等费用,一般具有法律效力。然而,有时过去的协议可能无法适应现实的变化,如一方收入下降、家庭开支增加或子女成长需要等等,这时,就有可能需要更改协议离婚抚养费。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更改协议离婚抚养费需要双方达成共识,不得单方面改变。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程序进行更改,具体方法如下:
一、民事诉讼程序
1.提起变更离婚抚养费诉讼:任意一方认为原协议离婚抚养费已无法适应当前情况,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离婚抚养费的诉讼。
2.立案受理:法院在收到诉状后,依据诉状及相关证据,进行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受理。
3.进行调解:法院在立案后,将双方传唤至庭审,并通过调解等方式协调双方达成一致。
4.作出判决:如果调解无果,则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事实情况,作出变更抚养费的判决。
二、行政程序
1.提交变更申请:离婚双方可协商达成一致后,提交变更申请至当地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
2.审核立案: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在接到变更申请后,进行审核立案,符合条件的将受理申请。
3.组织调解:立案后,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将双方传唤至调解,依据调解结果,变更离婚抚养费。
4.下发决定:经双方同意后,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将颁发《变更离婚抚养费决定书》,作为变更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