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协议离婚是指双方经过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离婚,并提交离婚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经民政部门审核后签订协议离婚的程序。下面是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1.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为离婚申请的重要材料,双方要认真协商所有涉及离婚的事项,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达成协议后,双方签署该文件即可。
2.离婚申请书。离婚申请书是离婚过程中必备的材料,该申请书应包含双方的个人基本情况、婚姻状况、离婚原因等信息。
3.身份证及户口簿。双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以确认身份,这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证明文件之一。
4.结婚证、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除了身份证和户口簿外,结婚证明、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材料也很重要,需提供完整、真实、详尽的资料。
5.子女相关证明。如果有子女,需要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总而言之,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双方个人基本情况、离婚原因、离婚协议书、离婚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收入证明、财产证明、子女证明等材料,每份材料都需要详细准确,才能顺利通过民政局审核,达成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