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协议书,由此进行离婚程序。因为协议离婚不仅省时省力,同时也能够避免离婚引起的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因此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协议离婚。
在市民政局进行协议离婚,需要做好以下准备:
1.起草离婚协议书。夫妻应相互商量,详细阐述离婚的事项,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以及夫妻双方的协议意见。协议书应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应当在明确了各自权益保障的基础上,完整准确地填写协议书。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市民政局会要求夫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以便核实夫妻的真实身份和婚姻状况。
3.确定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夫妻双方有子女,应当详细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问题,如抚养方式、抚养费用等。夫妻在协议离婚中应当以子女福利为前提,妥善解决子女的抚养问题。
4.公证必要的材料。如果夫妻离婚后需要进行财产分割,或者涉及到债务追偿等问题,市民政局会要求夫妻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
综上所述,市民政局对于协议离婚会进行相关的审核和核实,因此夫妻在进行协议离婚前一定要做好充足的准备,以确保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