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份文件,它记录着离婚双方的各项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费等内容。若离婚协议书遗失或损坏,需要及时申请补办,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到当时离婚审理法院的民事窗口咨询相关情况,了解所需要的材料、步骤和时间等。
第二步,按法院规定的程序,提供所需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遗失或损坏的证明文件(如失主声明、公证书、报案证明等)、身份证明、原审离婚判决书及协议书副本等。
第三步,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和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并请求法院予以补办。随申请书一同提交的材料,应当与原协议书一致。
第四步,等待法院审理,并按照法院的规定进行补办手续。如果法院同意补办,需要向法院缴纳相关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虽然是一个重要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具有重要地位,但并不是离婚的必备条件。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