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前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监护、抚养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书。民政局并没有直接介入协议的制定和签署,但民政部门在离婚登记时会核实夫妻双方是否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并对离婚协议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审核。
离婚协议书一旦签署,双方就应该认真执行协议内容,如果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内容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协议。如果协议内容涉及到子女的监护和抚养问题,协议的内容应该符合《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否则,双方约定的协议可能被法律认定为无效。
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约定的财产分割应该合理公平,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协议中有不合理的约定,可能会因此引发纠纷,甚至会导致一方的利益受到侵害。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夫妻双方需要慎重考虑,尽量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并没有直接的底根,但协议的内容应该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应该认真执行协议内容,如有争议可以依据协议内容提起诉讼,协议的内容不得对子女和一方的利益造成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