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丈夫):xxx
乙方(妻子):xxx
根据双方自愿协商,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和探视等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财产分配:
(一)甲方承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外由自己单独或者共同投资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个人承担清偿责任。
(二)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将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共同协商的比例分割,具体如下:
1.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产权证登记于甲方名下,因此,划分权益时应该按照甲方的财产摊派标准进行划分。
2. 存款:由甲方提供证明,双方协商后,在保障双方生活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划分比例。甲方自有资产优先考虑。
3. 动产:由甲乙协商共同划分,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二、子女抚养
(一)子女由乙方抚养。
(二)甲方每月缴纳抚养费xxx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
(三)如子女有特别需求,另外协商,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三、探视约定
(一)双方对子女所在家庭的随时探视权无异议。
(二)甲、乙双方建议妥善处理探视具体事宜,以确保子女生活的稳定和平顺。
(三)甲方应保证,不对本协议产生不良影响,遇到意见分歧,应尽量以和解的方式解决。
四、其他约定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各项约定理性合理且切实可行。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予以履行。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由双方自愿履行。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如仍不能协商后,甲、乙双方可请求当地人民法院予以调解或者直接起诉解决。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