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夫妻双方在离婚中达成的协议,包括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如果想要离婚协议书生效,需要在特定的机构或部门办理手续。
首先,需要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备案。具体操作是,双方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等相关证件,然后填写《民政离婚申请表》。民政局会对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离婚手续。
其次,在办理离婚手续前,需要对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指公证员按照双方自愿、平等、公正、自主的原则,对离婚双方的财产状况进行确认和证明,并将该证明文件作为离婚协议书的附件。在离婚协议书中规定了双方财产分配的相关事宜之后,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最后,离婚协议书需在法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离婚协议书需要提交到当地法院,并经过法院的审核后,法院会颁布离婚判决书,使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此外,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有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发生纠纷,需要在法院进行调解或审判,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重要的法律文件,需要在民政局、公证处和法院等机构或部门进行办理手续。只有在所有手续都完成后,离婚协议书才能生效,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