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到的情况,在中国,房地产拆迁安置房是可以享受免税的。如果某个地方正在进行城市更新、旧城改造或者其他相关项目,拆迁原有房屋并赔偿安置被拆迁居民时,居民所获得的补偿款或房屋,都是可以在税务上享受免税待遇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条款,凡是使用补偿金或换房等方式获得的拆迁安置房,基本上都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在2019年7月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对于因拆迁而获得的被动收入,将实施分类征税,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免税优惠待遇。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免税情况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比如说,免税对象必须是在被拆迁房屋中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业主或使用权人,并且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结算和购买新房等手续。同时,免税额度也存在上限,一般为被征地面积乘以地块基准单价。
总之,房地产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免税的,但是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否则可能会形成纳税违规行为。对于这类情况,建议大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税务部门,以便获取更加详细的解答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