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实现城市建设、补偿被拆迁人员所建造的房屋,供受拆迁人员居住使用。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免费分配给拆迁户使用的,不可以出售或转让。这是因为政府在进行拆迁时,为了保障受拆迁人员的利益,给予了他们免费分配拆迁安置房的补偿,如果将其出售或转让,就会有一部分受益人员获得了非理性的利益,而其他受益人员就得不到应有的补偿。
除非相关法律政策明确允许,广州拆迁安置房还是不可以随意出售或转让的。在政府规定下,如果拆迁户出售或转让拆迁安置房,政府有权收回相应的房屋,同时也会影响拆迁户享受政府其他相关优惠政策的权益。总结一句话就是:拆迁安置房不可以卖!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极端的情况下,例如拆迁受害人因为物业管理不到位导致居住条件恶劣,政府可能会同意将房屋出售转让,但这种情况一般是政府对于受益人利益做了相应的补偿和安排后方可实行。因此,理性对待拆迁安置房的产权问题,要遵循政府的规定,不得擅自将政府赠送的补偿资产出售或转让,同时也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