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协议与领取离婚证书是两个不同的事情。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项协议,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问题。而离婚证书是由民政部门颁发的,是离婚的法律证明文件。
签署离婚协议时是否领取离婚证书并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有效性。事实上,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一份协议,只要在法定程序下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并在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后才能具备更多的证明力和执行力。在执行离婚协议时,如果仅凭协议内容而没有经过司法程序确认,则易受到一方变卦或不履行协议的影响。
因此,建议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尽量在离婚过程中办理完离婚证书,以免后续出现纠纷,导致离婚协议的执行出现困难。同时,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双方也应充分了解协议内容,确保协议完整合理,并且与最终意愿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