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甲方)与(乙方)经过协商,自愿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1. 我们双方无财产上的纠纷,已经协商一致,将夫妻共有财产(房屋、车辆、存款、投资等)进行公证后,按照协议分割。
2. 我们双方共同育有两个孩子,协商一致,判定(甲方/乙方)为孩子的监护人,该孩子由监护人及抚养人负担抚养费用,另一方按照法定规定支付抚养费。
3. 我们双方协商离婚后不再需要进行赡养及任何其他经济上的互助责任,故我们双方以及双方的父母对离婚协议书中的所有条款均表示认可并无异议。
4. 我们双方均已充分了解本协议内容的含义,对协议的内容均予以遵守并无异议。
上述离婚协议内容经双方认真商讨后,遵照法律法规,达成一致意见,并于离婚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