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照顾、教育和监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是一个相对比较复杂的问题。在家庭矛盾或离婚之后,抚养权成为了敏感的争议问题。有时候,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这时就需要参照法律的规定来决定。
但在一些案件中,父母双方都不配合出庭,无法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情况,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抚养权是个问题。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应在适当的时间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庭审,但是如果被通知的一方不出庭的话,法院可以对此进行缺席审理。
在缺席审理的情况下,法院将以被告人所表示的意见和证据为基础来进行判决。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判决,以符合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为基本考虑。因此,如果一方未能出庭,法院会更加注意另一方的陈述和证据,尽可能保证孩子的权益。
当然,在缺席审理的情况下,法院无法充分了解双方的情况,人为遗漏一方的陈述和证据,这就存在判决不够全面、不够公平等问题。因此,双方当事人英明起见,仍然应积极参与出庭,让庭上的判决更为科学合理。在此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