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婚姻离婚协议是当夫妻在离婚时,经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将离婚协议书正式化的一份文书。以下是调解婚姻离婚协议的写作要点:
一、协议的标题
应注明文书主体:“夫妻调解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协议书”。
二、离婚原因
应简述离婚的原因及解决结果。
三、财产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应写明,不动产及动产分别标注;双方分别持有的固定财产和无形财产和如何分配;处理房产、婚前债务、退休金等问题。
四、抚养子女
对夫妻双方的孩子应该说明,由谁来抚养,由谁承担抚养哪一方孩子的相关花费等事宜。
五、离婚协议书签署
夫妻双方应当在协议书上互相表明是否有协议的书面记录,签署日期,签署地点,签署夫妻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有代理人代表签署的情况应当记录代理人身份和代理范围。
六、协议书的附加条款
双方当事人可在协议书上根据实际情况增添一些附加条款。
最后,当一份调解婚姻离婚协议书写完之后,由调解员和双方当事人在场签字确认。如果单方有代理人,对方要有原则同意,代理人的签字也应该获得法律批准。一份调解婚姻离婚协议书必须为双方当事人所熟知并接受,否则该文书不具备法律应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