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是指政府采取法定程序,对民生、建设等情况需要拆迁的房屋进行拆除,并对拆迁户进行安置的一种行动。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拆迁户可以选择现金补偿或者安置房等方式进行安置。但是,是否需要先付款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安置涉及到拆迁补偿和安置两个问题。其中,拆迁补偿应当在拆迁前或者拆迁期限届满前,支付拆迁补偿款或者提供安置条件;安置应当在拆迁后,为无住房或者住房状况危险的居民或者单位提供适当的安置条件。
从这个来看,拆迁补偿应该是在拆迁前或者期限届满前进行支付或者提供安置条件,也就是在拆迁前进行支付。而且这个支付应该是及时的,不应该拖延到拆迁后。因为,如果是拆迁后再支付补偿款,对拆迁户的日常生活和居住条件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和不便。
此外,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也是在拆迁前就进行拆迁补偿的支付的,包括现金补偿和安置房。并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要求拆迁安置应先行支付拆迁补偿。也就是说,在拆迁安置的过程中,拆迁补偿的支付是应该先行的。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涉及到民众的利益,因此拆迁补偿的支付应该及时且先行。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拆迁户的生活和居住条件的稳定,同时也可以避免后续问题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