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家庭法中,过错方是否能有抚养权的问题,在实践中往往比较具有争议性。过错方是否能有抚养权,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一般而言,过错方能否拥有抚养权取决于以下几点:
首先,如果父母双方都有抚养能力,那么法院会优先考虑儿童的最佳利益,由此决定抚养权的归属。如果过错方有较好的家庭环境和抚养能力,以及能够对孩子负起责任和义务,那么他们也有可能获得抚养权。这需要具体由法院权衡判断。
其次,过错方在离婚中承担了一定的责任,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过错方的错误导致了婚姻破裂,危害了儿童的身心健康,那么过错方的抚养权可能会受到限制。这是因为过错方的负面影响会对儿童的成长产生影响,不能够保障儿童的最佳利益。
最后,如果儿童已经具备自主选择的能力,那么抚养权归属就更加看重儿童的意愿。如果儿童本身不愿意和过错方一起生活或者接受过错方的抚养,那么法院会听取儿童意见后作出决定。
总之,过错方能否有抚养权,需要分情况具体分析。重要的是维护儿童的最佳利益,确保儿童得到健康、幸福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