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要求抚养权是一种有争议的问题,其答案往往取决于情况的具体情况。
首先,有一些已经通过法院裁决过、过错方不得抚养权的案例。例如,如果一个父母对孩子有虐待或虐待的记录,那么法院肯定会提供抚养权给其他监护人或亲戚。
其次,在某些情况下,过错方仍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例如:如果负责抚养孩子的父母分手,而孩子是由一个人整天照顾,另一方不太关心孩子,那么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明显的过错,肯定会把孩子的抚养权给另一方父母。
然而,这种情况真是罕见。因为在法律的角度,一方的过错意味着其在照料孩子上有缺陷,因此可能对孩子的利益产生负面影响。所以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在确定孩子的权益是最高优先考虑因素的基础上,法院可能会拒绝过错方的抚养权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