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协议需要公证。
公证是指由公证员在证明书上签名、盖章,对某事实或行为所做的证明的正式行为。而对于离婚协议,尤其是涉及到军人离婚协议,公证的必要性更为明显。
首先,军人身份特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军人的离婚具有一定的程序要求,因为军人的家庭问题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对国防建设和维护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且,军人的行踪、工作状态等比普通人都要复杂,离婚需要证明一系列因素,这就需要公证机构的程序和措施,以保证离婚程序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其次,公证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公证是经有权机构进行认证、证明的过程,公证机构作为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的机构,对于离婚协议内容进行公证,可以为双方提供一个法律上有效的证据,促进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再者,军人离婚协议需要各种证明材料。公证机构承担着证据的收集、整理、保管等职责,可以有效地协助双方进行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工作,从而减轻双方的工作负担。
综上所述,军人离婚协议必须进行公证需要有法律、政策和利益三个层面的考虑,公证能够揭示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为双方提供更好的保障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