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老房的回收问题一直是困扰农民的问题。而对于此问题的划分,我们需要了解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的关系和规定。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或国家,但住房所有权是归农民个人,不存在集体所有权。因此,只要农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并能够持续使用,房屋就属于个人所有。而且在国家层面上,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不得侵犯公民合法持有的财产权利。”因此,农村宅基地老房一般不会被强制回收。
但也有一些情况会导致农村宅基地老房被回收。例如,因为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没有相应的验证证书;或者因为违法占用宅基地、违反土地利用规划,而导致房屋违法建设;还有因为国家需要,对宅基地进行征收等等。这些情况下,农村宅基地老房可能会被回收。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农村宅基地老房被回收,相关政府部门也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赔偿,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所以,农民在办理宅基地和房屋的相关手续时,应该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尽可能避免违法占用、违反规划建设等问题的发生。只要规定办理,房屋历史遗留问题不大,农村宅基地老房就不会被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