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是甲乙双方,甲方是怀有身孕的一方,我们经过协商,遵循自愿、平等、自主、公平、合法的原则,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离婚协议的背景
我们结婚多年,感情渐渐冷淡,且因为一些家庭原因,导致我们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难以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二、离婚理由
1.我们之间存在较严重的感情问题,难以维持婚姻关系。
2.甲方因身怀孕,在当前状态下难以养育孩子,需要乙方提供妥善的抚养安排,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三、离婚协议的约定
1. 我们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2. 由乙方提供给甲方每月不少于3000元的抚养费,直到孩子18岁。
3. 乙方将孩子的教育、抚养等问题直接与甲方商讨,且如需要,甲方可以随时了解孩子的情况。
4. 甲乙双方对财产进行公平分配,各自保留各自名下的财产所有权,并把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处理。
5. 对于甲方的身份信息和个人隐私,乙方要予以保密。
6.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撤销。
四、离婚协议的陈述
1. 我们是在自愿、平等、自主的情况下达成的这项协议,没有任何人或机构对我们施加压力或强制性约束。
2.在达成本协议之前,我们已经充分了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和离婚后的法律后果,并认为这是达成协议的必要前提。
3.本协议是我们在民政部门注册结婚,共同生活多年并生育孩子的基础上达成的,对我们所生育的孩子,我们存在着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对孩子的抚养、教育和身心健康、成长等方面。
以上是我们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请法院予以认可和裁决。
申请人:甲方
被申请人:乙方
日期: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