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以自己的名义或者他人的名义非法占用或者挪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公共财产或者资金,这种行为对于公共财产和国家利益来说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
如果挪用公款的人已归还,其实并不能从法律上免除罪责,只不过可以减轻处罚,具体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仍然需要承担。最好的方案是及时赔偿,自觉悔改,积极配合审查调查,主动认罪认罚。
挪用公款已归还之后仍然需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具体可以从罚款、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判刑等方面考虑。当然,如果能够及时认错,积极赔偿,还可以通过缓刑等方式减轻处罚。但是无论如何,都要遵守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在现代社会中,挪用公款是一种不道德、不道德和非法的行为,对于其犯罪行为要吸取教训,及时道歉,积极归还,合法赔偿,以此来尽量减轻自己的处罚,同时也更好地保护公共财产和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