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挪用公款的人已经主动归还相应的款项,那么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如何合理地处理这笔款项,并妥善地记录在账上。
首先,要制定明确的程序,对于挪用公款进行归还的情况,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确认程序。审查确认的时候,需要检查这笔款项的金额、时间等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以确保被挪用公款的数量和方式与归还的数量和方式一致。
其次,需要进行登记记录。在财务账目上应该确定这笔归还款的来源和去向,同时要把这笔款项单独列出来。一般情况下,这笔款项应该列在其他应收款中,并注明是“挪用公款归还”外加详细的说明。
最后,要做好定期审查。定期审查会对账套中的各项数据进行查找核对,以确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仔细审查挪用公款归还的相关记录,确保记录的信息准确、完整,每一笔账单都能够与银行对账单或收据相对应。
综上,对于挪用公款进行归还的情况,需要严格执行审查和登记记录的程序,并对数据进行定期审查,以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