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如下:
1. 挪用公款罪的界定模糊。当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具体界定什么情形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仅明确列举了一些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这使得对挪用公款罪定性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2. 执法难度大。公款的使用范围较广,很难判断归属,而且被挪用的公款也不易被核实。这给执法带来很大的难度,使得挪用公款罪的侦办和查处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3. 责任难界定。在公款使用过程中,经手人有时难免会出现失误,如计算错误等,这将给公款管理带来困扰和风险。
4. 审判标准不统一。目前,各地法院对挪用公款罪的审理标准不一,导致了相应的量刑难以统一,给申诉带来了困扰。
5. 经济赔偿难以兑现。因为挪用的公款是否存在已经成为很大的问题,所以在进行赔偿时需要一定的方式才能解决这个问题,获得确定的赔偿金额。这就需要政府相应的机构进行监管和协调。
总之,挪用公款罪的问题在于界定的模糊性、执法的难度、责任的难界定、审判标准不统一以及经济赔偿难以兑现等方面。因此,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和提高监管能力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