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变更协议是指夫妻在离婚协议书上的约定,通常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问题的安排。在很多情况下,夫妻之间可以自行协商达成离婚协议,但是需要进行公证的情况也是有的。
首先,在某些情况下,离婚变更协议需要公证是由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协议书必须经过公证机构公证,才能够视为有效。公证是法律保障的一种手段,能够为离婚协议的执行提供法律效力,减少后期纠纷的发生。
其次,即使离婚变更协议没有法律规定必须公证,夫妻双方也可以主动选择进行公证。这样,公证机构可以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和确认,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夫妻双方的利益都有一定保障作用。而如果没有进行公证,就可能存在后期争议和风险。
最后,离婚变更协议的公证费用相对较低,一般是一些必要费用的支出,因此,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公证机构来保障他们的权益,减少后期的损失。
总之,离婚变更协议需要公证的情况会因法律或协商双方的意愿而不同,在任何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变更协议时应该注意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保证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