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出资购买或建造的公共住房,旨在解决拆迁户因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无法继续居住的困境。其中,拆迁款是政府为弥补拆迁户因拆迁原因所受损失,而支付给他们的一定款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来源:
1. 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地方政府会从财政预算中列支拆迁补偿资金,包括房屋征收补偿款、搬迁补助费和拆迁补偿补贴等。
2. 住建部门储备资金:国都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国有住建企业会向政府借贷资金,用于购买或建造拆迁安置房等公共住房。此外,国有企业也可以通过土地出让、房地产等进行投资,获得拆迁款。
3. 国债和社会资本: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发行国债,以融资支持拆迁安置房的建设。
此外,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模式较复杂,除了政府的财务资金外,还存在非财务资金的流转方式,例如国有企业拆迁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建筑设计和施工的人力资本等。总之,政府在建设拆迁安置房时,需要汇集各种资源和资金,以尽可能满足拆迁户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为城市规划和社会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