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文件,它记录了夫妻双方在离婚中所达成的各项协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并送交法院进行审核。如果离婚协议书被法院确认,那么它就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都应该按照协议书的规定执行。但是,在一些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引发纠纷并导致打官司的情况出现。
首先,如果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明显的精神状态问题,比如患有精神疾病、处于醉酒状态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签字可能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书并重新审理。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书中的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比如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没有按照《财产权制度改革法》规定的分割原则执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审理或修改协议内容。
最后,如果离婚协议书中的协议内容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或不合理情况,比如一方被迫签署不利于自己的协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协议内容或重新审理。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引发纠纷并导致打官司的情况出现。但是,只有在协议书中存在严重的问题或不合理的情况下,才能真正起到打官司的作用,否则夫妻双方应该尽力遵守协议书的规定,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