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费是指在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等工程中对被征收户及其家庭成员进行的补偿和安置治理,是被征收户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重要方式。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条例》的规定,拆迁安置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征收补偿费:包括房屋征收款、搬迁费、物业管理费等,这些费用由政府根据当地房价、主观因素、行情市场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决定,以及根据征收时房屋的面积、层数、装修等情况计算而来。
2.人身征收补偿费:包括损失补偿费、丧失收入补偿费、破产补偿费、失业补偿费、三妇费、重伤残补贴等。这些费用主要针对因征收房屋而造成损失的家庭成员进行补助。
3.住房安置费:包括安置住房费、过渡期租房补贴、公共租赁房租金补贴等。这些费用主要是为了把失去的住房恢复到合理的居住条件。
除此之外,还包括各种证明费用、公用设施设备改建费、劳务费等。这些费用的结算,都需要依照相关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并由征收单位出具相应的支付票据和证明文件。
总之,拆迁安置费是征收单位对被征收户及其家庭成员的一种合理安置方式,它能够保护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使其在失去房屋之后得以得到经济和生活上的保障,增加了拆迁工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