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签拆迁房屋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法、有效的合同必须符合五个条件:合法的目的,自由的意思表示,平等主体的关系,合法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而代签合同不满足其中的自由的意思表示和平等主体的关系。代签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签订方并未自主表达真实的意思,双方在权利、义务方面并无平等地位,往往具有欺诈或误导性质。
特别是在拆迁过程中,往往是政府与拆迁户之间签订协议,这种情况下,政府拥有比拆迁户更强的评估和协商能力,因此,政府可能会以自己的意志向拆迁户施压,就容易出现代签协议的情况。
此外,如果签订方参照代签的合同内容,实际上是将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交由代签者所掌握,这对签订方的利益也是不利的,这种做法有违常理常情,也难得到法律的保护。
总之,代签拆迁房屋协议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不仅容易造成代签方的法律风险,而且签订方也可能因此损失自身权益。建议签订方要自己了解协议内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被他人代为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