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宅基地选址和分配办法,并报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其中,宅基地的位置、规模必须保证耕地保有量、农村居民的安居需求、公共设施建设要求等。至于宅基地的限高问题,确实存在不同的规定。
一些地方规定了宅基地的建筑高度限制,比如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就规定了“宅基地建设批准的房屋建筑高度,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自行制定,限制4层及以下。超过4层的建筑,不得投入农村宅基地建设。”
此外,一些地方也会参考国家标准进行限高,例如国家《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建筑高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抗震、安全、环保标准,在不影响耕地保有量和农村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层。”
总之,农村宅基地的建筑高度限制与当地具体规定有关,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规定。农村居民在选择宅基地建设时,应当遵守所在地的规定,不得私自扩大宅基地用途或改变建设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