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书是当地政府和业主通过协商达成的一项协议,其中包含协商达成的各种具体内容,如拆迁房屋的价值估算、安置方案、拆迁费用分配等。在签署完该协议书之后,为了保障双方权益,需要对其进行公证,以便依法行使相关权利和义务。
公证是指在公证机关的办公室或指定场所,由公证员根据法律规定对相应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证效力的活动。在对拆迁协议书进行公证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第一步:选择公证机关。拆迁协议书的公证需要在当地有资格开展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办理。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可以选择当地某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公证机关、区级公证处、城市公证处、市级公证处等。
第二步:组织提交材料。拆迁协议书的公证需要提交一定的相关证件材料,例如当事双方身份证件、拆迁协议书等。
第三步:公证员审查。公证员对提交的材料逐一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四步:公证行为。在确认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后,公证员便会对拆迁协议书进行公证行为,具体流程包括公证员验视原件、制证、证明、加盖公章等。
第五步:领取公证书。公证完成后,当事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前去领取公证书,该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总之,在进行拆迁协议书公证时,需要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合法性认证后方可进行公证,以保障当事双方权益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