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今后雄安新区将拆迁约18.5万户居民,并出让土地约达129平方公里,建设6个标志性新城区,计划用15年时间构建成世界级城市群。因此,雄安拆迁安置房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首先,雄安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利用拆迁补偿款或未来出让土地所获得的收益进行建设的,这些房屋不同于商品房市场的一二三线城市的房源,有其特殊的产生与使用方式。因此,雄安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是有保障的,即依法按照《物权法》实现房屋所有权的法定证明。
其次,雄安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和一般商品房房产证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期限”和“用途”需要在房屋权证上明确标注。具体来说,房屋权证上的“期限”指房屋使用权期限,即规定了它只能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作为居住,这段时间后政府会收回。房屋权证上的“用途”则是指这些房屋的使用目的,即规定了房屋只能用于安置被拆迁居民,不能转让或改变用途。
因此,雄安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仍然具有完备的产权保障,但也体现了特殊用途房产的用地性质和特殊使用限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雄安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或手续变动可能会至于房屋权证上发生较大改变,买卖等事项应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