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宅基地条例》,农村宅基地是供农村居民居住或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土地,是农村居民基本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土地,不属于市场交易的范畴。因此,法院是不可以拍卖农村宅基地的。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执行拍卖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拍卖标的必须是可交易的财产,不能拍卖无法交易的财产。由此可见,农村宅基地不属于可以交易的财产范畴,因此也不应该被法院拍卖。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部分地区的法院可能会对农村宅基地进行拍卖处理。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的是,法院拍卖农村宅基地的合法性需要受到政策法规的严格约束,并且需要对农村宅基地所属的所有产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进行全面考虑,保证相关权利的合法保障。
总之,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法院可以拍卖农村宅基地,且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基本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土地,应得到法律和政策的保护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