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和诉讼书并不是一回事。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用于规定双方离婚后的各种权利义务、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事项。这是一种非强制性的私人协议,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达成协议,优势在于避免法律程序,跟法官没有关系,直接签署即可。
诉讼书则是法院受理一方离婚请求后,由其律师代为起诉对方的正式书面文件。诉讼书中要求法院终止夫妻关系,取得离婚判决,并要求法院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具体问题进行判决,这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程序,需要律师及法官参与。
离婚协议与诉讼书之间的区别并不难理解。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的自行达成,在内容上具有灵活多变、具有协商性的特点;而诉讼书则是针对某一具体离婚纠纷而提起法律诉讼,具有强制性质,法律效力更为明显。离婚协议和诉讼书虽然不同,但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可以根据情况进行选择,在不影响正当权益的情况下,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平稳地结束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