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乙方(女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自愿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财产分割
1、房产:夫妻双方协商自愿放弃共同房产所有权,自行处理回收贷款及分割购房款等费用。
2、存款:共同存款平均分配,各自拥有。
3、其他财产:夫妻双方协商,自行处理各自名下财产,不互相照顾。
二、子女抚养问题
夫妻双方自愿放弃共同抚养子女的权利,子女的监护人为妻方,丈夫只享有探视权。各自按照法律规定按月履行抚养费义务,保障子女的权益。
三、离婚财产处理
夫妻双方协商清算各自已处理的已有财产转移证明,婚姻期间已发生的债务一并清算,相互保障,不再追称。
四、离婚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经夫妻两方签字确认,一式两份,自丰县石板岩村委管理委员会公章盖章后生效。双方在此确认对本协议内容均理解,确认执行本协议中所有约定。
五、其他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特此协议,以资证明。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盖章)石板岩村委管理委员会
本离婚协议经过甲、乙双方持续协商达成,具有强制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中的各项约定。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遵循法律规定,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